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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考古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一志愿考生)

发布日期:2026-03-27 21:48 访问次数:


 

    一、复试安排表



艺术与考古学院复试日程安排(一志愿考生)

专业名称

日期

具体时间

1357设计

1451文物

   41日

(周

8:30-9:00

报到、

资格审查

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交叉学科大楼619室(候考室)

9:00开始

综合面试

具体见现场安排

 

注:如复试时间、地点后续发生变化,则另行通知。复试相关要求详见“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hzcu.edu.cn/ 《浙大城市学院艺术与考古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资格审查现场核验材料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以邮件形式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复试资格审查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复试信息登记表;

6.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可毕业自考生提供自考准考证,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 ;

7.本人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及GPA专业排名(盖公章);

8.如有已发表的科研成果或作品(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学习及科研能力的材料,请提交相关清单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复试专业方向,如“130215000000001张三设计工业设计”。请将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下),于330日17点前发送至邮箱zhangjinjiao@hzcu.edu.cn,并于复试当天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能进行复试。


三、心理测验

学校在复试前安排线上心理测验,请考生于3月3017:00前完成。

心理测验链接: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172266步骤详见附件5。

 

      四其他

(一)复试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学院通知、短信、电话等;

(二)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谢绝考生家长陪同;

(四)请考生根据复试安排提前安排好工作和学习,及时确定行程及预订住宿,准时参加复试;

(五)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应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1-88282652

 

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2浙大城市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浙大城市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4浙大城市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5心理测验步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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