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城院研(2022)7号)以及《艺术与考古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稿)》的要求,经学院文物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和审核,现将指导教师名单及招生名额(括号内为招生名额)结果公示如下:
杨程(1)、何汉生(1)、周淼(1)、沈灵(1)、何兆泉(1)、杜正贤(1)、胡洪琼(1)、王毅(1)、王锡惠(1)、应小宇(1)、曹福然(1)、周晓萍(1)。
本公示公示期8月19日至8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zhangjinjiao@hzcu.edu.cn进行反馈。
联系人:张老师 0571-88282652
艺术与考古学院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