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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0 14:30 访问次数: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要求

(一)已满18周岁,有1年以上团龄,并已于18周岁之后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共青团员。“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名额。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先进、道德品行先进、发挥作用先进、执行纪律先进,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优先列为“推优”对象:

1.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省、市级共青团系统表彰;

2.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3.在各级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

4.“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优秀学员;

5.优秀退役军人;

6.在学校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8.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二、“推优”流程

1.提出申请

参加推优的优秀团员申请人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向所在团支部提出申请。

2.召开推优大会

团支部收齐申请人表格后及时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在班级团支书的主持,学院团委监督,班主任指导下召开推优大会,同时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3.推优大会流程

(1)团支部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申请人的有关情况以及在团支部的表现等。

(2)申请人从自身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认识。

(3)参会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按所得票的高低确定积极分子候选人。

(4)会后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团支部评审意见,完成班主任意见,并在班级内公示。

4.上报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艺术与考古学院学院团委审核。

5.组织考察推荐

艺术与考古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

、推优工作时间安排

各团支部遵照《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附件1)要求,统一于3月27日前完成“推优”工作,并填写《浙大城市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团支部+推优”命名并发送至liulu@hzcu.edu.cn,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文三317程志强老师处。

附件1 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办法.pdf

附件2 浙大城市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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