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艺术与考古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符合条件的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分类及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元。艺术与考古学院一档共7个名额,二档4个名额。
四、其他要求
1.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2.材料报送时间:
2024-2025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于10月25日前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国家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到文三317尤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youtao@hzc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