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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7 15:11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城院研〔2022〕7号)和《浙大城市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与议事规则(试行)》(浙大城院研〔2022〕11号)学院审核,现对拟确定的2023年度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名单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慧芳、卢毅军、吕微露、朱炜、任伟、刘声、杨程、应小宇、汪凝、宋瑜、张友丽、张佳、张越、周淼、周楚轶、徐丹华、陶冶、龚敏、滕有平。

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6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chenruo@hzcu.edu.cn进行反馈。

 

 

艺术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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