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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05 09:24 访问次数: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城院研〔20227号)和《浙大城市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与议事规则(试行)》(浙大城院研〔202211号)的要求,经研究生处复核、艺术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和审议,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刘俊飙、刘宣慧、陈秋晓、侯伟、郭旭、戴伟。

公示期为202355-5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chenruo@hzcu.edu.cn进行反馈。

 

 

艺术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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