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第一、二、三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报浙大城市学院艺术与考古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将袁林欣等10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7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人:程志强 联系电话:8828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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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大城市学院艺术与考古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