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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考古学院关于开展“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初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3 11:06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浙大城市学院第九届“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重温领会“建院五周年贺信”精神,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推进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经研究,艺术与考古学院决定开展“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初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群众参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被推荐评选的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事迹,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均有被推荐资格。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双肩挑”教职工)中推荐;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在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教职员工中推荐。

三、评选名额

1、学院范围内先进个人2名(必推)

2、学校范围内先进个人2名(选推)

四、评选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要求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把传授知识、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与课程思政有机结合,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效果好,在教学效果评价、教育教学改革或指导学生发展等各项教书育人业绩中成绩突出;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受到师生员工的普遍好评。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要求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维护学校利益,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起到表率作用;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总目标结合起来,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结合管理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效果显著。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爱岗敬业、尊师爱生、遵章守纪,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为师生员工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受到师生员工的普遍认同;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并能结合服务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服务工作之中,效果显著。

五、评选方式

学院师生以支部、班级、师生联名、个人四种形式进行推选,按照不同类型填写推荐表(附件1-4),于5月20日前将推选表报送学院党政办公室(文三307;电子邮箱:lich@zucc.edu.cn),逾期未交视作自动放弃。如有疑问可联系党政办(联系人:李超,88285779)。

 

附件:1、艺术与考古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支部推荐表.docx

2、艺术与考古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学生班级推荐表.doc

 3、艺术与考古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师生联名推荐表.docx

 4、艺术与考古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个人推荐表.docx

 

 

艺术与考古学院

20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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