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城院研〔2022〕7号)的要求,艺术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5日审核通过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慧芳、王珅、卢毅军、吕微露、朱炜、任伟、刘声、杨程、应小宇、汪凝、宋瑜、张友丽、张佳、张越、周淼、周楚轶、贺俏毅、徐丹华、徐可西、陶冶、龚敏、董德丽、滕有平。
本公示公示期为10月25日至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chenruo@zucc.edu.cn进行反馈。
艺术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