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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务部、学工委、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选拔学生赴台湾云林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3 11:16 访问次数:

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台湾云林科技大学(以下简称“云科大”)学生交流协议,学院将选派2013级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优秀学生赴该校设计学院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具体时间以云科大校历为准。
二、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2.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排名靠前,政治素质良好。
  3.具备一定经济基础,能负担在外交流期间学习、生活等相关费用。
三、选拔范围及名额
  面向2013级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学生选拔,名额6人。
四、费用
  1.根据两校交流生协议,云科大对我院提供1个免学费交换学生名额,超出名额的学生,云科大将收取学费(5万元新台币/每学期)。
  2.学生在台学习期间,需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缴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详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大城院发计[2013]2号)。
  3.学生需自行承担护签费、保险费、交通费以及在台期间的生活费等。
五、选拔程序与时间
  1.学生自愿报名,填写申请表(附件一),交至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
  2.创意与艺术学院组织面试,确定推荐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推荐名单报学院赴境外学习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入选学生,并在学院办公网上予以公布。
  4.入选学生名单经云科大审核,并由云科大决定最终录取名单。
六、奖励及资助
  交流学生可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管理办法》,申请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
七、报名和咨询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下午4点前,申请材料交至创意与艺术学院教学学工办(文3-311),联系人:苏珊珊老师,电话:88285780。
  2.咨询:王怡老师,联系电话:13588714585(短号684585)。
  

 

附件一: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20141110

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

教务部

学工委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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