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国际视野,学院拟选派优秀学生暑期赴荷兰鹿特丹设计工作坊进行为期三周的交流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时间:
2013年7月23日至8月11日(暂定),为期20天。
二、选拔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者;
2.英语水平优良,熟练掌握听、说、读、写四项技能;
3.对于学习和自我提升具有强烈愿望,有较强的主动性和适应性,勇于实践;
4.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三、主要内容
1.与鹿特丹Witte de With 工作室设计师交流学习。
2.参观Fashion Biennal国际时尚设计展会,拜访Fabrique设计室,聆听著名设计师讲座。
3.参观荷兰的博物馆及著名景点,感受和了解荷兰的风土人情及社会文化。
四、选拔范围及名额
面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学生进行选拔,名额为10人。
五、费用
费用自理(本次团费暂定为29600元人民币/人)。
费用包含:往返机票、住宿费、荷兰国内交通费、签证费用、设计交流服务(设计讲座、设计workshop、设计院校交流考察)、参观场所门票费等。
费用不包含:个人消费、餐饮费、行程以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等。
六、奖励
在校期间学习优秀并在交流期间表现突出者,可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管理办法》,申请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
七、第二课堂选修模块假期实践申请
参加对外交流项目并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第二课堂选修模块假期实践分值。
八、报名申请程序
1.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一)。
2.申请表于5月10日(星期五)下午4:30前送交至创意与艺术学院宋瑜老师信箱(文科三号楼三楼电梯左侧通道公共信箱),联系人:宋瑜老师 13588067089。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建议有意向参加的同学提前准备好护照。
创意与艺术学院
学工委
教务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