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日本静冈文化艺术大学的交换生协议,学院将选派艺术设计专业优秀学生赴该校设计学院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12-2013学年。具体时间以日本静冈文化艺术大学校历为准。
二、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2.具备一定日语基础,能应对在日本期间的学习与生活沟通。
3.面向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2010级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进行选拔。
4.具备一定经济基础,能负担在外交流期间学习、生活等相关费用。
三、交换名额:3名
四、选拔程序与时间
1.有意向申请者,填写申请表,并于3月15日前递交至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苏珊珊老师处。
2.申请截止后,将择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费用
1.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日本静冈文化艺术大学的交流生协议,对方免收学费。
2.学生在日学习期间,需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缴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详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浙大城院发计[2011]1号)。
3.学生需自行承担护签费、保险费、交通费以及在日本期间的生活费等。
选拔程序与时间
1.学生自愿报名,填写申请表,交至创意与艺术学院学工办。
2.创意与艺术学院组织面试,确定推荐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生推荐名单报学院赴境外学习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日本静冈文化艺术大学。
4.日本静冈文化艺术大学公布最终入选学生名单,学院在办公网上予以公布。
六、奖励
在校期间学习优秀并在交流期间表现突出者可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对外交流奖学金管理办法,申请对外交流奖学金。
七、报名和咨询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下午4点前,申请材料交至创意与艺术学院学工办(文3-311),联系人:苏珊珊老师,电话:88285780。
2.项目咨询:王怡老师,联系电话:13588714585(短号684585)。
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
教务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2012年3月9日